根據建築師註冊條例第15(2) 條,接納或拒絕註冊或註冊續期申請的規章。
  1. 任何註冊申請必須符合建築師註冊條例第14(1)條的規定。申請者必須填妥有關的申請表格;提交所有必要的証明文件,並且遵守適用的呈遞指引:

    建築師註冊管理申請表
    下載區
    文件 費用 文件檔
    便攜檔
    申請註冊表格 HK$1,800
    不適用
    申請註冊續期表格及指引 HK$1,300
    申請註冊續期表格 + 延長續期費 HK$1,300 + HK$530
    (延長續期期限費用)
    續期證書補發申請表 [樣本] 不適用
    補發註冊證書申請表格 [樣本] HK$300
    更改/更新個人資料 不適用

  2. 須專業約見的各類別申請者:
         
     重新申請的人士
       

  3. 香港建築師學會建築師註冊考試(每年由建築師註冊管理局認可)等同符合建築師註冊條例第13(1)(a)(iii)條中所規定的資格。

  4. 本局將根據建築師註冊條例第13條審查申請者的資格。

  5. 註冊事務委員會將向管理局建議接受或拒絕某項申請,而管理局將按此接受或拒絕該項申請。

  6. 如申請註冊或註冊續期而不獲管理局批准者,本局將提出拒絕的理由。(建築師註冊條例第15(3)條)

  7. 註冊主任將書面通知申請人士其申請結果。